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两年以上。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即通过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及至少一门专业科目的人员)。
1、具备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2、在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境内证券发行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协办人。
3、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有效。
4、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5、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熟悉经济、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法规、产品及工作规程,熟悉证券发行与承销有关知识及投行业务的新动向,擅长财务分析、企业估值和融资方案设计,具有较强的项目运作能力;具有投行团队管理经验;或具有较强市场开发能力,具有三年以上投行业务工作经验,主持或参与完成过一个以上承销项目,具有良好的从业诚信记录。
1、考试时间:每年的6月中旬左右
2、考点设置:北京、上海、深圳三个城市。届时考生可选择以上任一城市参加考试。考场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中明示。本次考试采取闭卷机考形式,题目均为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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